【加強規管建造工程安全】

立法會會議2025年1月22日辯論「加強規管建造工程安全」的議員議案,我感謝議會同事支持我提出的修正案,促請政府研究立法規管建造業相關持責者的角色及責任,以及推行「建築安全設計」,從根本提高業界的安全意識,強化安全文化。

保障建造安全,防患於未然,才是上上之策。建造業議會曾經分析了過去90多宗於香港建造業發生的死亡事故,以「主要持份者模型」(包括業主、設計師、判頭、相關建築專業人士、地盤管工及工人) 找出個別人士於每宗事故就其角色及責任的不足,並借鑒及比較其他先進地區的安全法例及標準,結論是「明確各持責者的安全角色與責任」是有助提高所有持責者職安健的意識及安全文化,有效改善工地安全,我建議政府研究立法規管相關持責者的角色及責任。

我也建議政府研究以立法方式推行「建築安全設計」(Design for Safety,DfS),從而在工程規劃及設計階段已考慮其後的施工、維修時的作業風險。政府應深入研究及借鑒國內外的工程經驗,了解各地為了降低建造成本及提升工地安全而推行的策略及措施,例如新加坡引入製造及裝配設計(DfMA)規例、安全為本的設計要求等。

加快工地安全智能化,推動業界使用創新建築方法及新科技,提升建造工地安全,提高職安健保障,政府責無旁貸。我建議政府進一步支援業界廣泛應用建築信息模擬、人工智能、物聯網技術、地理信息系統、大數據、感測器、機械人、無人機及數碼分身等技術的應用,並融入建造工序,減低人手進行高風險的作業,藉以提高工程質量、 施工效率以及工地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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